不少受訪專家建議,應從提升排放標準、完善監測懲處、健全治污設施和配套管網以及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污水處理收費模式等方面入手,完善污水處理。
一,逐步提高排放標準,推進技術升級改造。文劍平、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等人認為,基于城市水資源保護的緊迫任務,應逐步提高國家污水處理排放標準,逐步將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水質等級接軌,研發新型污水提升設備、污水提升器。
二,完善檢測監督和懲處機制。2015年環保部通報,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污水處理廠監測數據造假,超標排放污染物。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未從出水口取樣,而取自于外置的兩個盛水塑料桶,在線監測數據、上傳數據與手工取樣監測數據存在明顯差異。傅濤等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污水處理廠進入超標異常情況的水務、環保、城管等部門聯合檢測監督機制,一旦進水異常即可迅速找出污染源頭并從嚴懲處,要積極搜集證據,對違法行為移交司法處理,還建議將水務運營企業列入“黑名單”,不準其繼續從事污水處理行業。
三,建立健全治污設施和配套管網,保證污水處理廠建得起、轉得開。治污最后一道關口的污水處理廠,屢屢成為偷排、直排的污染源。其主要原因是,配套管網嚴重滯后,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處理。因此政府應做好治污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
最后,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污水處理收費模式。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城市水務工程建設擴能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在污水處理廠用電收費、補貼標準等方面出臺激勵政策,激活污水處理廠技術改造升級的積極性。